2009年12月27日星期日
2009年12月26日星期六
不做沉默的大多数
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这篇杂文写得很好,建议大家用心一读)里描述到了中国人的一种对待话语权的态度,即愿意做沉默的大多数,但后来,王先生
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他要发声了,因为如果你不发声,那么就会有傻逼代替你发声。与其这样,不如自己发声——当然,承认自己是脑残,发不了声的除外。我想没有人承认自己脑子空白、对当下社会没有丝毫意见,那么你就该发声。
我是这样想,人活着不能只是吃喝拉撒睡做爱,还得干点别的,否则与畜生何异?自然,这个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道德层面的问题是无法判定对错的,比如你如果认为人来到世上就是只要吃喝拉撒睡做爱,我也没办法说服你。
我在这里写东西既费时在经济利益上又没好处(赚的钱还不够我买两包好洋烟)。你和我一样,都是没有影响力、没有号召力的无力的人,但我们必须得写,因为我们要做公民,做公民就得负起社会的责任,就得发声。
在我看来,不说话的明白人比傻逼还要可恨。因为人傻可以讨论使其生智(天然傻逼没有脑子的除外),而不发声的明白人易沦为犬儒,什么都明了但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专制的体制就喜欢你“默默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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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31日星期二
“愚人节”如何防止被整之不完全教材
2008年9月15日星期一
日记 [2008年09月15日]
昨天是中秋节,晚上下着小雨,但月亮竟出来了。月光很柔和,没有被阴云遮盖,不愧是中秋节。我平时有望夜空遐想的毛病。维特根斯坦说,追问人生的意义必须在地球之外。而望着夜空想一些问题就有超于地球之上的感觉。
望着月亮,我想起了一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欲往哪里去?”。这个问题千百年来不假思索而回答的只有唐三藏一人,他见人(或妖)总是说“贫僧从东土大唐而来,欲往西天拜佛求经”。这说明他不爱想一些形而上的问题,但也说明他很坚定,顾虑很少——我就是去西天取经的,别无他念。
除了唐三藏之外,很多人,很多爱思考的人,都被这个问题困惑。清朝的顺治皇帝是一个有慧根的人,也爱胡思乱想,他作诗道“未曾生我谁是我?生我之时我是谁?”
其实,“从哪里来”不重要,或者说不由你做主。每个生灵来到这个地球都是极其偶然的。想想,宇宙那么大,而我偏偏选在了地球,偏偏选择了成为“人”,偏偏选在了这个地方,偏偏现在在打字。这个时候我为什么出现在这个小屋里,还在打字?你不觉得神秘吗?如果做割裂开的思考,你就会同意古人的一个观点,“浮生若梦”,很多东西思考起来都会变得恍惚,宛若梦境。
记得小时候的一个夏天,我刚睡醒。和伙伴疯跑之后,我忽然停下来,周围变得像梦境一样。我想我为什么在这里,而不是在其他的地方?记得这个想法困惑了我很多天,我想得脑汁疼,最后也没有得到答案,直到渐渐地遗忘。
古人的“浮生若梦”还只是“若”,其实浮生本来就是梦,还“若”什么“若”呢?“人的一生都是在做梦,只是梦境有浅有深,最深的这一层,我们称之为现实。”梦醒之时,就是我们的死亡之日。我对人生有悲观的想法,其实一个方面就是人生是走向坟墓的过程,每个人都在走向坟墓,且最后都会到达终点。这样看来,作一个形而下的回答,“从哪里来”不由你做主,“到哪里去”也不由你做主。但人生的迷人之处就在于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终点。若作一些积极的想法,那就是在这走向坟墓的途中,我们总得做点事——虽然这些事等我们到终点时统统无用。所以,我只想做些我爱做的事,遇到点有趣的事、有趣的人。这样,在我走向坟墓的过程中就不会寂寞,到达终点时也没有什么遗憾。
我们到最后都会死。走向坟墓的旅途还会有一批一批的人再走。对于“我从哪里来,欲往哪里去?”这样的问题,若不愿作“钟会式”的回答(从来处来,往去处去),那么我们就该思考,明白些道理,至少在进去坟墓之前。
2008年6月24日星期二
他们对不起王安石
我的前段时间的博文中对司马光进行了恶搞和揶揄,但不是我的本意,而是觉得那样想想的话比较好玩——我是个极端爱幻想的人,天马行空谈不上,坐地日行八万里倒是可以的。
在中国的文化人中,司马光和王安石都是我比较尊敬的人。你可以不同意他们的观点、政见,但他们是真正的君子。是真正的实干家,光凭“实干家”这一点,就能令其他的很多文人汗颜的。
历史上对王安石的诟骂太多了,我总觉得这一点是历史上的文人对不起王安石的地方。新中国成立后,王安石抬了头,而司马光作为反对王安石的人,就倒了霉。其实不管人们怎样评价这两个人,他们的“私生活”都是无可挑剔的。王安石的品质极高,生活俭朴,刚直不阿。史载王安石“不好声色、不爱官职、不殖货利”。“性简率,不事修饰家养,衣食粗恶,一无所择”。 他的心里,装的是整个天下。司马光也是这样,在中国道德的框架下,严格要求自己,史上就有司马光“不理艳妾”的故事。他们对自己的要求都是很高的,也许他们没有刻意地拘束自己,那些都是他们秉性的流露。
中国历史上,大多数文人都和妓女有千丝万缕的扯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但你考之于王安石、司马光,则没有一丁点。所以,历史上无论怎样批判王与司马,于他们的私生活上都是“不能发一言”。此所谓硬当当的真君子。
而他们作为实干家,更是出类拔萃的。中国文人大都志大才疏,成天感叹“怀才不遇”,而真把他们弄到位子上,也不见得就有多好,皆为“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之辈。还动不动就玩“不合作主义”,搞“归隐”。
话说到这里,我又不免开骂了。比如陶渊明,大概赞赏他的比较多吧,但他十足是个昏蛋,他说“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一个人直到三十年之后才意识到是被“误”了,即可见他有多“昏”,早些时候你干吗去了?更传为美谈的,是他宁愿“悠然见南山”,也“不为五斗米折腰”,每看到这样的文字,我内心总是觉得他写出这样的文字时,倘若捏一捏他的胃,一定还有残留的食物,他并不缺那五斗米的,所以才说的轻松煽情。
还有我们的诗仙李白,的确,我很爱他的诗歌,因为写得确实不错。然而作为一个“人”,他是很欠缺的,李白就整个一纨绔子弟、浪荡公子,早年时利用祖上积下的一些钱,到处游山玩水。后来发现,老是这样搞也不能是一辈子呀,想进入仕途了,但又不愿意走正规的路,于是写文自荐,什么“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之类的拍马文字也是写了一些的。他唱到“仰天大笑出门去……”去干吗?则是不言自明的。李白这人傲惯了,在宫里的几年,看不得一些事情,但又没有改变的办法,再加上又受排挤,于是“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自个儿颠了。
陶渊明、李白,这就是受中国千万人推崇的文人——他们受不得委屈、吃不得苦,来去自由,“性情”倒是真性情了,文辞也不错,博得“清高”的雅名,然胸中何曾有天下?他们是否甘愿为社稷背黑锅、被曲解、遭白眼、受污骂?……他们没有这样的胸怀。他们都是“自了汉”。
文人,永远不过是社会的“装饰”罢了,而只有王安石、司马光这样的人,才是中国真正的脊梁。
2008年6月10日星期二
王安石与苏轼的一件恩怨
历史总是相似地惊人!
——撒二
在王安石的后园,可以看到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少年时候的王安石,总爱在自家的后园,看着枣树刺向那奇怪而高的天空。
枣花败了有再开的时候,枣子落了,有再结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时间就像我们手中的水,不论你是展开巴掌,还是握紧拳头,水总是流走,最后什么也没有。有一个词语很好,叫做“似水流年”,我说它很好,是因为我读上去感觉很美。我现在键盘上敲字,时间也就从我的指尖滑落——当然,这时它不是水,若是水,我的键盘就不能用了。
我现在叙述王安石的故事,但是我对此毫无把握,只知道它什么时候开始,但是不知道它什么时候结束。我也完全控制不了故事的节奏。有时它走得像上紧发条的廉价的钟,可能很快;有时又像《围城》结尾提到的那口大钟,总是慢了一些。《阿甘正传》里有一句很经典的名言:Mom said,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 are going go get。王安石的故事就像Mom
所说的chocolates,不但是你,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将得到什么。
我上文提到,王安石的少年就是看着两株都是枣树的树度过的。随着枣树影子的移动,时光也就渐渐溜走。下面王安石的故事将进入快节奏。朝廷在王安石的策划下,下定了变法的决心。变法,则需要人才。苏轼当时则是口碑很好的人。——苏轼这个人,可以说是有两把刷子的,他21岁时(比作者小两岁)已经是进士了,而作者现在还在键盘上敲着字,任时光从指尖滑落。
关于王安石的这次拜访,史书上没有记载。作者根据“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的训导,作了如下的推测。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王安石和陪同到了苏轼家里,苏轼正在自己酿酒——苏轼总爱搞些吃食上的发明,比如现在大家都还吃的“东坡肉”。苏轼用眼的余光,知道王安石已经来了,但并没有理他,仍然称着粮食的重量,用算盘计算着酿酒的配料斤两。王安石像个下人那样站在那里,苏轼的不理会令他很尴尬。末了,王拱拱手,摆出一副要告辞的姿势。这时苏轼把头扭过来,说话了:“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王安石先是一愣,随即答道“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
这时读者已经很诧异了吧?其实不但你,我有这样的想法时也很诧异,苏王的两句对答,可用贾宝玉见到林黛玉时说的第一句话形容:“……好像在哪里见过。”但随即,我否定了我的诧异,是的,毫无疑问,这句话的发明权应该是苏轼和王安石。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有关苏轼对王安石恨恨的想法,我有如下的补充:几年前,当时苏轼的家乡四川,遭受了一场罕见的灾害,于是一些社会名流带头捐款,像身高两米一零宋朝马球队的超级球员高俅,像小时候耍小聪明砸了人家水缸的司马光都捐了不少。当时任大宋《汴梁人民日报》报社总编的王安石,建议每天都要公布社会名流的捐款的多少,以此来动员人民多向他们学习。但问题是,这种捐款的超级透明性,很能制造一些舆论,媒体又很爱“炒作”。谁捐了,谁没捐,谁捐的多,谁捐的少,一目了然。这样也就形成了“逼捐”的态势。“逼捐”这个词用得很好,捐不捐、捐多少本来是自愿的事,但这时却在人民日报上大肆刊登。有些名人本不想捐那么多,但迫于舆论的压力,不得不捐,所以叫“逼捐”。而一些被“逼捐”的名流自然恨出这个馊主意的王安石。——苏轼就是其中一个。
如我上文所说,苏轼是“有两把刷子的”,有两把刷子的意思就是有很多粉丝,有很多粉丝的意思就是他是明星,是明星的意思就是受大众关注,受大众关注的意思就是被“逼捐”。所以,有两把刷子=被“逼捐”。所谓“巧者劳、智者忧”就是这个意思。
关于苏轼有两把刷子,作者还要作如下的补充:当时苏轼是一些美女和帅哥的超级偶像,他经常在娱乐场合随即填词,风格多样,婉约则感人泪下,为女孩子所追随,豪爽则超迈大气,为男孩子所推崇。既有老年人喜欢的苍凉感慨,又有年轻人爱好的意气风发……
一个人,男女两性、老幼两类一律通吃,不能说不厉害。苏轼就有很多超级的粉丝,他的粉丝自然都希望他多多捐,好在他们的朋友面前炫耀,看我偶像多厉害,多有爱家乡的心。
苏轼果然不负众望,把一辈子能捐的都捐了。捐了之后日子还要继续,但实在没有当日的美味佳肴可供消费了。而陈谷子烂芝麻之类的没吃习惯,难以入喉,于是苏轼开始研究食谱,要把这些不能下咽的东西变成美味。——酿酒就是其中的一项。不过作者从林语堂《苏东坡传》那里得到信息,苏轼的很多试验都失败了,酿的酒不但不好喝,喝了还拉肚子。
当天王安石拜访苏轼的时候,正值苏老大酿酒不顺,喝了前几天自己酿的酒,这两天一直拉肚子呢。一看到曾经《汴梁人民日报》的总编,心里就一股火起。于是不搭理,要出出王安石的丑,就有了作者上文所述的经典对答。
(关于本文的题记,有人怀疑并不是我堂兄撒二的话,作者敢拿人头担保,它确实是我堂兄的首创。这里先从一个典故说起,清朝的曾国藩受命剿灭太平军,但老是打败仗,给“领导上”报的战绩里一开始是想说“屡战屡败”,后来怎么看怎么觉得不顺眼,于是改为“屡败屡战”,这虽是字序颠倒的一小步,却是整个意义变化的一大步!——由原来的“战绩很烂”的意思变成了“不怕失败,愈挫愈勇”的意思。我自然知道在我堂兄之前不知是哪位前辈说了一句“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但我堂兄说的是“相似地惊人”,一个强调“相似”,一个强调“惊人”,不能说是一个意思,就像不能说“屡战屡败”和“屡败屡战”是一个意思一样。)
《温水里的青蛙》
2008年6月7日星期六
“末世情结”与“白日梦”
不知从外国的哪个作家上看到的一个故事:说是有一天人们深信“世界末日就要到了”的传言,于是大家开始疯狂的消费,疯狂的吃喝玩乐,疯狂的纵欲做爱享受。实在在短期内消费、享受不了的,就全部焚烧,人们焚烧了书籍、衣物、木材、石油等等,凡是能烧的东西都烧了,整个世界都是火了。不能烧的全部恶狠狠地毁掉。他们抱着整个地球就要“挂”了的信念,所有行动都带有疯狂的性质。
等到预言中的世界末日的那一天,人们坐下来静静地等着,等着看轮到老天爷疯狂的一幕。然而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三天过去了,而期盼中的“世界末日”终于没有到来。人们发现,看着整个世界的烂摊子,原来世界末日真的到了。
这个故事挺有趣,但我不想在里面找到什么教育意义。只是发现人性中有一种世界末日的“情结”,而且人的天性是歇斯底里的。人性不能在正常的状态下考量,得等到绝望的时候,才能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人性。从这个故事里,我得到的教育意义就是人太可怕了,疯狂才是人的本质。
至此,我的这个故事讲完了。下面说点别的。
最近我的心里也有“末世情结”的意味,当然,我知道它不是,至少不全是,只是姑且这样定义。但我不是疯狂的“消极”,我是太他妈高兴了。一想到末世就要来了,心理竟禁不住地兴奋,比嗑摇头丸还过瘾(我没嗑过摇头丸,但听说那感觉不错)。所以,鉴于我有这样的心理,和上面故事里的人们的心理不一样,我总怀疑我这个人是不是有点心理变态。
兴奋的意思就是总想找点事做,属于没事找抽型的那种。这几天挺不顺的,因为我太兴奋了。这不马上就是屈原的节日了嘛,其实我也染上了屈原的个性“众人都喝得像烂泥似的,我他妈的是酒瓶倒了我没倒”(众人皆醉我独醒),总是觉得人家“酒量”不如我。
其实何必呢,知道我的人就知道了,不知道我的人说啥就是不肯知道,坚决不肯知道——气哭你,气死你。
人嘛,我总觉得要讲理。和你讲不明白、讲了你也不明白或者是讨厌你,懒得和你讲都可以,但一个非网友给我评论,动不动“死全家”,我总觉得这不是与人为善的态度和气量。所以没有接受他“死全家”的建议。拟了一个联:说你理解就理解,不理解也理解;说不理解就不理解;理解也不理解。横批:一朝情意淡。
每当我极度无聊、空虚、难过,或者极度高兴的时候就爱上网码码字。——可见网络对于我不是一个中庸的东西。而非中庸的东西总能带给我兴奋。今天就是太高兴了,扯了这些。忽然发现跑题了,或者根本就不在题上。其实文章开头那个故事的“教育意义”也可以这样理解,不论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能有“歇斯底里”的气质。否则不是“防止”不想看到的发生,而只是“促成”。阿门。
2008年6月2日星期一
司马光砸缸前传
一种推理,一种关于事实的陈述,假如不是因为它本身的错误,或者是相反的证据,就是对的。
——王小波
宋真宗天禧三年,光州光山县令司马池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叫作司马光。多年以后,我们将知道,王荆公变法遇到的最大障碍,便是司马光。
司马光的少年受过良好的教育,因为是世代诗书之家。史载,在司马光七岁的时候,便能熟练背诵《左传》,司马池当然也为有这样的一个儿子而高兴。于是,在光山县就出现了后来王荆公《伤仲永》里的画面(当然,王荆公的这篇文章没有讽刺司马光的意思——作者注),就是每有司马池参加的饭局,总是带着他的儿子去,当然不是为了吃一口饭,而是为了炫耀有才。——才华这样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是需要拿来炫的,否则便没有人知道,比如作者现在依然碌碌无为,就是不会作秀、炫才的结果。
中国人喜欢作秀,作秀成功的就被称为“秀才”。司马光从小就是秀才。
当时的场景是这样的:每当大家吃过饭之后,总会有一些艺妓表演节目,以娱众人。但节目演来演去总是那样的几套,好的东西重复N遍之后,便会成为催吐剂。这时,司马池就适时地牵出司马光来,让他背书。我们总是钦佩记忆力超好的人,估计北宋那个时候也不例外。大家听着司马光朗朗的背书声,抑扬顿挫,高潮迭起,余音袅袅,不绝如缕,三月而不知肉味,不禁为之赞叹,比看艺妓的表演过瘾多了。当然,司马光照例收获了很多掌声,司马池的脸色也愈发精神了。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买这个账,就像后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支持王荆公变法一样。一天,坐客中有一陈姓客人,在背书声刚落,掌声未起之时,不以为然地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意思就是小时候聪明,长大了还不一定呢。——这是实话,“未必”的东西,谁也不能否定的。但司马一家推崇“君子主义”,君子主义,就是当面不要揭人短,但脸面很薄、睚眦必报的意思,心理承受能力差,受不得别人的砸场、揶揄,大小司马都不高兴了。当然,君子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表面上很礼貌,于是那天的饭局到底没有吵起来,客套了一会,人们渐渐散去。
司马光望着陈的背影,颇有深意地笑了。他想起陈的家中有一口大缸,于是微微一笑。是的,他要采取行动了……
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
世间已无王荆公之温水里的青蛙
北宋的都城汴梁当然和现在的北京不一样。很明显的,那时街道上没有机动车,只有人力车。倘若讲排场,多花些银子,便可以坐轿。四个人抬着晃悠悠的感觉,一定妙极了,那是一种置于人之上的优越感。生活节凑的慢,给这种优越感留下细细品味的机会。优越感是容易上瘾的,有了第一次还想有第二次第三次。于是,坐得起轿子的人被这种优越感浸淫,穿行于大街小巷,风月情场。在饭桌上和女人的怀里打发着时光。
优越感不但容易成瘾,而且容易传染。于是,上到士大夫,下到平民百姓,都被这种悠哉游哉的习气传染,也都乐呵呵的,以为太平盛世。大家就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一天天地百无聊赖下去。于是,有了风月情浓的妓女,于是,有了天桥底下侃侃而谈的说书人。
一般说来,当时的妓女比现在的妓女素质要高些,据野史记载,其中的一千多人都是“色艺双绝”的,她们通常是抚弄一会儿琴,或者弹奏一曲东风破,然后才进入“正题”,中国人讲究含蓄,从来不开门见山,直到今天,这种含蓄的传统才被打破。
天桥底下的说书人,也和现在的“百家讲坛”主讲人一样,拥有众多的粉丝。说书的人也有三六九等之分,有的在高等场所夜总会,有的则寄居在低等的茶馆或者酒肆里。有点钱的人,就会挟妓坐轿在夜总会听说书的演史;普通的百姓,则就在茶馆里或者酒肆里花上几文钱,边品边听。汴梁城的上下,人们投身于其中,打发着盛世的时光。
……
我总觉得王安石和我一样,是一个有极端“幻想癖”的人。他也很爱做梦,他常常梦见秋的到来,梦见春的到来,梦见胖的官员把胭脂抹在妓女的腮上,告诉她“虽然有穷困、有腐败,但社会还是发展的嘛,看,我们的GDP都翻了好几番呢”,妓女听到这里,于是一笑,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更加娇媚了……
宋人的笔记里,讲王安石“面垢忘洗,衣垢忘浣”,不修边幅、吃的是猪狗之食。那原因,就是这样的梦经常缠绕着王安石,使他无法静下心来办公,衣食更是照顾不到了。王荆公的表情,就是整天木楞楞的,因为他无时不在思考。他觉得,汴梁城,甚至全国,像一锅用细火慢慢温的水,人们像青蛙一样在锅里面慢悠悠地游,不知危险的将近。
我和王荆公虽然都爱幻想,但不同的是,王荆公不止于幻想,他有实现的决心,而我,只不过随便在肚子里想想,仅供肠胃心肺的交流。这就是我不能成为王安石的原因。当然,我也没有想过要实现幻想。但,他想过,因为他是宰相。他觉得,他应该有所作为了。。
2007年12月8日星期六
撒二的故事·五
我并不觉得讨好女孩子是一件多么丢脸的事,反过来说,一个男人不能让自己心爱的的女孩幸福快乐,那才是该受唾弃的,贾府二公子所谓浊臭逼人是也。女孩的心思很难猜,据说只有大海里捞过针的人才会有这种感受。我是捞过的,吃了些苦,受了些惊吓,颇有些惶恐。最后终于大彻大悟,晓得对于女孩子要像对待小孩子一样,小孩子得不到什么东西要哇哇大哭,女孩子虽然不哭,却在一旁历数你的罪状:你对我不好,你不够体贴,你不爱我。偏你又是个没心的人,不在一旁反思,反而反问一句:我怎么不好。那你的罪过就大了去矣!小孩子不高兴了半夜要吵醒你,女孩子不高兴了半夜却无论如何也吵她不醒,别说你的手机信号不行,其实她已经悄悄地把你列入了黑名单。总之,都让你辗转反侧睡不老实,由此看来,二者表现各异,其心则同。所以欲求恋爱之道,你起码得晓得如何哄得好小孩子。
女朋友要吃冰淇淋却说不出口,你要会察言观色,不要老是问:要吃冰淇淋吗?这样其实你已经造次了,不要说你不讨女孩子喜欢,就是我知道了也要鄙视你。要买就买,废话什么!冰淇淋买回来了怎么办?答曰:不好办。首先切记不要硬塞给她,委婉一些,如:看你这么辛苦才买给你,下次要你请哦。让她理所当然地接受,而不是感觉在接受你的恩惠。
爱一个人,还要时时让她有一种被重视的感觉。女儿水做的骨肉,自然是很脆弱,加上多愁善感,心眼儿又小,一年三百六十日,虽不说整日家风刀霜剑,却也必要暗自洒上几回眼泪,所悲者,大抵是忆郎郎不至,又见雁字回。睹物思情,可怜可叹!需要你安慰的时候,你却躲在一旁打球上网玩CS,用不着你对月长吁,只消一毛钱,发条短信,却不给她几丝欣慰?不要说感情贬值,这个时代没办法。对于男孩子来说,一毛钱增进一下感情,总的来说还是值得的,她不想吃麦当劳肯德基买花衣服穿你就该感天谢地了。偶尔发条短信报告一下你的行踪,让她知道你并没有跟其他的女孩子在一起,顺便表达一下思念之情,爱恋之意,殊能给她带来许多安慰,也给你减少不少麻烦。细想一下,女孩子要求的其实并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只不过是偶尔的安慰,少许的陪伴,失落时的轻轻一吻,不经意的一个关爱的动作,如此或许就能添得如许温情。若要再想培养一下浪漫的情调,偶尔写几首小诗,制造一个惊喜—不要说你不会作诗,你的懒惰早已被两千年前的柏拉图看穿,他说:“当爱神拍你的肩膀时,就连平日不知诗歌为何物的人也会在突然之间变成一个诗人。”
再者你要晓得,现在不是宋王朝,不是明王朝,也不是清王朝,女孩子没有为你从一而终的义务,你爱她疼她体贴她,她自然会跟你好好过。你傻不拉几的不知珍惜,她也会当然的离你而去,不是说女人水性,如前所说,每个女孩子都想被宠被爱被重视,你连这些都不能给她的话,那结果就只有劳燕分飞了。如果你认为追到手就算拥有了她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中国的古书《增广贤文》里有一句:人生只如初相见,到老终无怨恨心。一如你初次见到她的那般钟情,爱她,呵护她,不要让她受伤害。
另外,作为一个男孩子,你自己首先要自信、大方,不要总把自己消极的情绪呈现给她,悲伤、愤怒、失落、无聊,都是她不想看到的。特别不要对女孩子发脾气,胡博士有名言:"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不过偶尔与她分享一下失落之感是可以的,但这个度却很难把握。最好还是阳光一些自然一些,自信本身是一种自爱,一种自己对自己的肯定,当你自己对自己都没有信心的时候,焉能教别人去爱你。还有,爱一个人,千万不要奢求得到些什么,或许你能得到些什么,不过刻意却是求不来的。你爱她,也必须要求她爱你;你半夜送她回寝室,也必须要求她三更天给你煮稀粥,当爱情变成了交易,它还有什么必要存在呢?理想的状态是,爱一个人,就是关心她的一颦一笑,留意她的一举一动,不在乎自己得到多少失去多少,所谓浑然忘我,就是这种境界。爸爸妈妈爱你,未必要得到些什么吧,你爱弟弟妹妹也未必想要得到些什么吧!对于你心爱的女孩子,也是如此,如此的心诚求之,虽不中,也当不远矣!胡适常说“功不唐捐”,在想不到的时间地点,或许你的真心已经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在你孤独无聊的人生中,平视侧视,俯视仰视,也许恰是在蓦然回首之时,灯火阑珊之地,佳人已不再难得!
我堂兄看后,很是感动,若有所思。觉得自己太任性较真,亏欠她太多了。但是依然板着脸,在她的日记本上批道:“呜呼,人心不古,唯己是瞻。倘作‘换位思考’,则天下大顺矣。汝倘能思吾之无心伤汝、思吾之无意与衷心——此可谓上上红颜佳人也。”这里,我看到堂兄为文矫揉造作,这文不文、白不白的,他自己才是“唯己是瞻”,的确可厌。不过我堂嫂大度,根本就不计较这些,她批道:“傻瓜,奴家已经原谅臭啦。笨笨”——看看,这文字多么可爱。
写到这里,我痛哭一场,想想我,真是可怜,竟没有女孩子追过我。倘若有堂嫂那样温柔体贴的老婆,我不是像成天掉在了蜜罐里。
撒二的故事·四
在我堂兄大学期间,曾经有嫉妒我堂兄的人写文章,攻击我堂兄有那么多个女朋友——10.28
个,甚至有人考证小数点应该往后挪一位,属于极度地用情不专——以此来阻止女孩奔向我堂兄的步伐。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虽然也有点嫉妒我堂兄,但更多的是怨恨自己为什么不够“奇异”,况且我是个坚持真理的人,对于“冤枉”我堂兄的言论,我一定要站出来说话。
我堂兄有点木讷,换句话可以表述为我堂兄“痴呆”,汉语里面有不少以“痴”字开头的词语,痴呆、痴傻、痴愚、痴顽……据我看来,都不是什么褒义词。“痴情”也应该算作在内。我堂兄说,他在大学期间心都碎了,这是真的,我每每看到他呆呆地瞪着什么看,然后不自禁地堕泪,我这时总会走掉,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这些都是被他的“痴情”害得,我堂兄不但“痴呆”、而且“痴情”——这两种“性格缺陷”加在一起,最要人命了。由此也可见,“呆”和“情”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第一次知道我堂兄失恋,情况是这样的:当时我上高中,他上大学。有天,他写了一首诗——据我愚见,一个人忽然写诗,只有两种解释,要么他疯了、要么他恋爱或者失恋了。其中有句“叶子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原创,不知道抄得谁的句子),他拿着诗,呆呆地给我看。当时我正在被生物老师罚写作业,满脑子的生物知识。看到这句,头也不抬地说:“呵,这有啥拿不定的,既不是风的什么追求、也不是什么树的不挽留——这是自然规律,懂不?自然规律。”他听了,若有所悟的样子,默默地走了。后来看到他默默堕泪,方悔悟刚才他的难过。以后,他再也没有把诗之类的拿给我看。我现在依然后悔那时的莽撞,也许伤害了他的心。
就是铁证。对此,我不想再从头一点点地解释什么。我只知道每次都是女孩子甩的他。女孩子甩他的理由很多,现在从我偷到的他的日记本上披露一些:有一个女孩子吃醋,于是,分了;有一个女孩子觉得他一天没有找她说话,于是,分了;有一个女孩子因为他多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于是,分了(我堂兄日记本上于此处写有“我理解了的你,却往坏处想了我”、“起初不经意的我,后来造就了大吼大叫的你……”这么几句,大概说的就是这个事件);有一个女孩子荒唐,因为他打饭时,盘子不小心掉地上了,于是,分了;更荒唐的一个女孩子是,因为他走路时,鞋带开了,于是,分了……总之,有些是因他们之间的小事或几句话而分——我对此表示悲哀和遗憾——他们本应该可以互相理解和包容的;有些则是明显的找个理由,比如那个盘子掉了、鞋带开了的——对此我替我堂兄郁闷——因为这些女孩明显是把我堂兄当作动物研究了一番,乏味了,拿盘子、鞋带当借口罢了。
我堂兄表情木木的,但心碎了……我在这里不想过多地揭露我堂兄的伤疤,就此止住吧。只是想告诉大家,我堂兄现在很好,有老婆、女儿。他与我堂嫂的认识是由于她的一瓶酱和她的一个枕头,那是他们恋爱时的“财产”,我堂兄的日记于此处写道:“你甜蜜的笑容,我从未忘记;你流露出的迷人的眼神,我从未忘记;你种种对我的好,我从未忘记;我的承诺,我从未忘记……”;“我老婆爱我,我也很爱我老婆,我的性情有时不好,她的也是,但我们有误会、吵架,说开了也就好了,从来不记仇。她爱我,从来不奢望得到什么,因为我们知道,爱情不是交易。”现在他们一家很甜蜜、幸福。。。
撒二的故事·三
卡休诺斯在他的《人生的荒芜》中写道:“我的时空是被分割的不连续。”我现在叙述撒二的故事,他的时空也满是荒诞、跳跃和不连续。所以,看起来有不合常理的地方,然而,那些其实都是生活的一种,不过我们向来没有留意罢了。在本节里,撒二已经到了恋爱的年龄。关于撒二性情的转变,我在本节不作介绍,随着时空的跳跃,未来我们将回到撒二的过去。现在,我只想说:撒二已经到了恋爱的年龄。
本性难移,撒二再怎么的变化,其木讷的本性是不会变的。我堂兄又不善言辞,遇见女生不仅脸红而且结巴,按理,他是不会追到女朋友的。是,他是没有追过女生,但他后来告诉我,上大学时,他有10.28个女朋友,都是女孩子跑过来追的他。对于10.28
,我堂兄有如下说明,他认为并不是每个追他的女孩子都可以称为一个单位“1”的女朋友的,我堂兄感慨,俗人(按照我堂兄的定义,俗人就是数学没有学好的人)称他们有整数个女朋友,而不会用小数表示。在我堂兄看来,有些女孩子不能称作他的“一个”女朋友,比如,只相处了半天就分的,我堂兄定义为0.04个女朋友;很好、很爱他、很关心他的,他就定义为1.00个女朋友(关于他的计算方法,我今天始终没有弄懂,这里只是打个比方)……所以,根据他的计算来看,应该有大于等于11个的女孩追过我堂兄。——这点,我背地里很是嫉妒,因为我长那么大,还从没有女孩追过我。
关于女孩子追我堂兄,我有以下的补充:她们要么是糊涂虫要么只是游戏一下,据我看来,我堂兄没有钱、长得也不高、不帅、衣着不修边幅,举手投足之间,毫无教养可言——在这上面我比他强何止十倍啊,呜呼,可惜女孩子都不追我!!我被堂兄“打败”的原因在于他比较“奇异”,奇异的意思就是“奇怪而异于常人”。世界上总有一批糊涂的女孩,以为“奇异”就是“好”的意思,以为我堂兄很好、至少很有趣,其实,我觉得我堂兄是最无趣的人,不懂生活、成天目光呆滞、埋在故纸堆里要证明什么定理——关于这点,以后我将专门介绍我的这位“奇异”的堂兄。这样的人,何趣之有?然而毕竟男女不同,思维看法很多不一样,所以,我的看法丝毫不能影响那批女孩追我堂兄的热情。还有一批是游戏、想随便玩玩的女孩,她们觉得,咳,这个人有意思,于是抱着好奇的心理来“追”我堂兄,像为了研究一头奇怪的动物——我不为这些女孩悲哀,人嘛,总应该游戏一下,爱情也没什么了不起嘛,唐明皇杨贵妃那么要好,最后还不是给分了。
我后来偷看我堂兄的日记,糊涂的女孩一般得分在0.80以上,游戏的女孩一般得分在0.40以下——这是我见过的堂兄唯一一次不以智商判断人的记录。我堂兄很在乎智商,但他喜欢笨点的女孩,对此,我不知该作何解释。
2007年12月4日星期二
“撒二的故事”是一只大口袋
撒二的故事像一个很大的寓言。这几天有人问我想表达什么——对此,我总是笑而不答。——你可以理解成我在装深沉。敲出底下文字的时候,我还在犹豫,因为我怕敲出了之后,我就写不出《撒二的故事》了,有时我觉得,写文字就像是和情人调情,若被第三者看到,就会不好意思的。我在宿舍里敲字的时候,若有人凑过来看,我就不再写了,或者把页面关掉。别人一凑过来,我“性趣”全无,“情”也调不下去了,那种写作的感觉也没了。
一个外国人因《围城》要采访钱钟书,钱钟书说“若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的话,为什么一定要见那只母鸡呢”。呵呵,我没有老钱那么“小气”,我若是母鸡,想见我这只母鸡,我没有异议。而且我下的蛋随便你们处理,生吃、炒着吃、煎着吃……都可以,当然,不吃也行。因为鸡蛋“落下来”以后,它的所有权就不再是这只母鸡的了。不过老钱这句话说在点子上了,即写作像“下蛋”。作为母鸡,它应该不希望在它下蛋的那个时候,别人瞪着眼观摩。那样它会不好意思,下不出来,把蛋也就憋在肚子里了。
现在,我就来随便说说我为何要下这只蛋,这只蛋在我眼里是怎样的。我想,作为母鸡,我最有发言权来谈谈我的蛋。(我有一个忧虑,在我谈过以后,就再也下不出蛋了……)
以上是我对这只蛋的看法,现在看起来有点自夸了。说得通俗与实在一点吧:《撒二的故事》不是小说,撒二也不是里面唯一的描写重点。不如说它是一只大口袋——什么都可以往里装。里面装有我的感想、我的心情、我的思考、我的态度、我的俏皮话等等等等。把它当成心情随笔来看好了,这样更合适些,而不是小说!
阿三说等全文写好了一起看,这个恐怕不能如他愿了,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叫“写好了”。“撒二的故事”是一架“永动机”,一旦发动,它就停不了了。它没有结尾、没有结构、构思。是我的随笔,不过贯在了“撒大”、“撒二”的“故事”下罢了。其实,“撒大”、“撒二”都是我,是我的某些方面。
大家看它时别太认真。会心一笑、懂得寓意,能和我共鸣的,我很幸运,你也很幸运。若觉得这家伙写得这叫什么呀,不过在胡编乱造!那样的话,你就当成一笑话看罢了。
2007年12月2日星期日
撒二的故事·二
关于我堂兄的木讷,情况是这样的:他小的时候,成天做的两件事,就是睡觉和发呆,至于睡觉的时候,他梦中的自己是不是也木讷着,这不是我所能知道的;醒着的时候,除非有需要,他不会开口,比如手被开水烫了一个大泡,他就会缓缓地说,妈妈,我的手被烫着了。即便是这样,目光的表情依然是呆呆的——仿佛眼珠是人工安上去的玻璃球,不会转动。这也决定他以后绝对不会当领导,因为当领导的人,不论话扯得有多淡,还是要扯。吃饭的时候,盯着碗里的米粒,仿佛要研究它的分子结构,闻着饭香,看着热气腾空而去……我的堂兄成天像个僵尸,唯一不同的是我堂兄不会害人——这句恶毒的话本来不能由我评价堂兄,但他的确给我这样的感觉,幸好,他也不上网,看不到我给他写的传记。恶毒的话在对方没有还口的机会下说出来,不会给自己惹上麻烦。这也是我们爱“死后鞭尸”的原因。
刚开始的时候,撒二也不出门,所以只有我们自家的人,才知道撒二有点“弱智”。但在外人,是不知道的。这种情况终结于村头的那棵大槐树下。关于那棵槐树的情况,是这样的:不知它活了多少年,很大很大,也不知是谁家的,不知是谁家的意思就是“村里共有”,村里共有的意思就是“人人都有份”,于是人们砍树枝当柴火、把树叶用绑在长杆子上的镰钩掉喂羊……幸好村里的人数有限,大槐树被这样折腾了几年,却还没有死掉,但已经落下“残疾”,枝叶不像从前那么茂密了。村里的有识之士认为,不能再这样下去,否则槐树早晚有一天会死掉的。于是我们村开始了与时俱进的“可持续发展”的槐树计划,进行了“圈树运动”。
关于“圈树运动”的情况,是这样的:村里每户都有份,开始在槐树上划出自己的“份额”,砍树枝钩树叶只能在自己的一份上进行,不得侵占别人的“地盘”。当时我不懂事,后来上学受了教育才知道,这有点像当年八国联军瓜分中国的做法,中国就是那个大槐树。问题是由谁先划呢?答案当然是村长,他划了应该属于他们家的那几股大树枝,然后是党员再划,最后只剩下群众了,群众按户主的年龄,从老到小,依次划下去。至此,一棵大槐树,除了埋在地下的树根外,都已经被“承包到户”了……
值得一提的是“划”树用的材料,是生石灰,白白的,厚厚地涂在树枝上。树枝上若有白色,意思是这股树枝已经有主了,“后来人”只有在没有白色的树枝上涂上白白的石灰。这样,整棵树划分完的时候,大槐树像银装素裹,远远看去,煞是好看。序言里我说过,我爸爸是老实本分的人,老实本分的意思就是“不跟别人抢”,所以我家谦让,是最后一户划的,这时只剩下树梢的几股细细的枝头无人问津,我爬上树,用厚厚的石灰涂抹在那上面,表示那就是我们家的啦。全村的“圈树运动”至此结束,但那槐树可怜的命运并没有就此罢了。因为第二天,下了一场小雨,浇在了槐树上,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生石灰遇水就会有放热反应,这点我最了解的,村里有人建房时,我就爱拿着鸡蛋埋在别人的石灰堆上,不一会儿鸡蛋就熟可以吃了。那棵大槐树也是这样的遭遇,雨后,树上冒着白烟,像被放在了大蒸笼里蒸。伴着冒上去的烟,掉下来的是树上死掉的虫子,可能是被热死的,当然也有可能是饿死的,根据我的见解,虫子大概不喜欢吃“熟食”吧?
几天后,我们村里的大槐树就元气大伤,被蒸菴了,死了大半,直到来年才有些好转。这就是我们村里针对一棵大槐树进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关于我们村的“圈树运动”就是这样。。。
2007年12月1日星期六
撒二的故事·一
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介绍我的这位堂兄。我叫撒大,他叫撒二,但他是我的堂兄,年龄大我不少,大家不要被我“大”他“二”而误会,我是我爸爸的大儿子,他是他爸爸的二儿子。我的祖父和他的祖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我们的关系就是如此。他还有一个大哥,后来因为一件事情丧命了,至于是什么事件,我如今都不清楚。看过我文字《关于周瑜的传说》的人,都知道,撒二已经有了妻女,目前在全国最古怪的档案室里工作。但光这些是不够的。关于他,我有必要作些补充。
我的伯母生他时,没有梦见仙道、祥光,也没有梦见大鸟、游龙、蟒蛇之类的。那时,家里也没有出现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所以,按照历史规律来看,他是一个凡人。不过,后来听大人说,撒二小时候“秉性不凡”,不凡的意思就是“异于常人”,表现为有些木讷,看上去成天痴痴呆呆的。家人都很忧虑,以为他是个弱智儿童,以后可怎么办呀!不过由后来的发展来看,他在某些方面很有天赋,这也使我相信,人的智商的表达是有选择性的,在某一方面很“低能”,在另一方面也许就是“超能”,外国有名的例子就是一个叫爱因斯坦的科学家,他小时候也很木讷,大概也是我堂兄的那副表情。中国人多、历史长,这方面更有很多例子,比如明朝的一个皇帝朱由校,当皇帝很不行,但是心灵手巧,做得一手好木匠活,假如不是命运让他做皇帝,那么凭着他在木工上面的天赋,发展下去,一定是“鲁班第二”。但命运总是这样的,不能由你发挥自己的天赋,而是揪住了你的短处。我的堂兄撒二就是被命运揪住的人,他若生在别的家庭,能被人发现他的长处,他现在也许是数学家了。但他却生在我们撒家,历代挥着锄头吃饭的人家,所以,他也就只有被人嘲笑为木讷的份。
不但人的智商,就是人的记忆也是有选择性表达的,这方面我不知道别人的情形,反正我是个例子。比如,我现在忘记了我高考时的成绩是多少,但却清楚地记得,我上学前班的那年,在榆钱树上的叶子快要掉光的时节,我家的院子榆钱树下,妈妈用一个大盆在洗衣服,我在妈妈的背后玩,那时穿了一件蓝色的衣服,捉到了一只螳螂,用小棍拨弄着它,妈妈说,别让它砍着了你的手。我于是小心了,把它拨到了水沟里,淹着它玩。那时的画面就是如此,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萦绕着我,使我无法忘记,一提起童年,我总能想到这件事。还有,在学校教写毛笔字的那年,夏天,酷热。我从外面放羊回来,热得受不了,就“扑通”一声跳进了我们喂牛淘草的大水缸里,被爸爸发现,吵了我一顿……这类被人称为“小事”的画面,依然在我脑海里清晰,倒是一些“大事”,在我的记忆里,一片模糊。
我的记忆就是如此,选择性的表达,一如撒二的智商是选择性的表达一样。撒二小时被人称为“木讷”,所以,至今,依然“木讷”着……
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
撒二的故事·序 (修改)
这里是写撒二哥哥的故事,只不过有些地方是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主人公变成了“我”。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我这个人多愁善感,多愁善感的意思就是爱“推人及己”——经常会把别人的事,当成我自己的事,替别人担忧、难过、虑别人之所虑,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我放弃了我爱好的历史学和考古学,因为学历史的人要和一大批的古人打交道,这些人物里面大多是可歌可泣的,可歌可泣的意思就是“死去活来”。
一想到我以后要从事这样的工作:神经敏感、替古人担忧、成天以泪洗面……总之要从事让我内心感受“死去活来”的工作,我爸爸就不大乐意,我爸爸是个老实本分的人,不愿意他的儿子因为爱好而死去活来,所以劝我放弃历史,于是我就学了工科,既动脑又动手,这样可以免除因为只动脑而造成的神经衰弱。
我的叔叔也有他自己的看法,他也劝我放弃学历史的念头,不过他不是从我考虑的,而是牵扯到了什么家族利益。因为大家知道多愁善感的另一个意思就是情绪冲动、误导判断,这对严谨的历史学来讲非常要不得,比如,符合历史事实的是“周瑜被诸葛亮三气而死”,但我偏爱周瑜,就有不符合历史事实的看法:我认为诸葛亮没有气死周瑜,周瑜是因饱食终日消化不良而死——不过还好,不论是由于生气而死,还是消化不良而死,两者暗合的地方都是肚子大了——肚子气炸了、撑死了,可见其大。后来我把这个想法跟我叔叔说了,他就大惊,说什么都不让我学历史了,他的意思是我如果迷了这道,出了历史专著,而里面都不符合“历史事实”,这样会被别人骂我们撒家的,在特殊的历史时期,这样妖言惑众至少是要被“思想改造”的,思想改造的意思就是坐牛棚、饿着去刨土干活。不过叔叔说这样的话是在好多年以前,他若知道现在不会坐牛棚,并且历史是比比谁说的更惊奇、曲折、煽情的话,那他一定是又劝我去学历史的,我能为家族带来好处——因为他知道他侄子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顺便说句,我叔叔的名字叫撒旦,这是我曾祖起的,说什么古书上有“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的话,就取光明之意。当时大家都觉得很温文尔雅,又有内涵。后来西方的基督教渐渐传开,我才知道里面魔鬼的头子也叫“撒旦”——这个若是被我在天的曾祖知道,不知他老人家要作何感想。
扯了这么多还没有奔入正题,可见我是个啰里啰唆的人。这里是写撒二的故事,他也同我一样是多愁善感,不过有的地方我不大喜欢这个堂兄。这里是想写出我们生活的状态,但作者相信,读者能读出的,并不仅仅是这些。这里隐藏掉了好多过分悲哀的情感,并且故意用一种轻松的笔调来写,这样做,是因为我不想在别人面前悲悲戚戚的,尽管我内心的确很悲悲戚戚……
按照序言的惯例——所谓序言的惯例,是指工科技术类书的序言里都要写“因时间和作者水平有限,本书定存在不足之处,望读者批评指正”;文学类(小说)的书的序言里一般也要写“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之类。这些都是客套话,因为想要批评指正的,也不留个联系地址之类,我看出“不足之处”向谁联系啊?说故事属虚构的,莫不是怕有人对号入座、或者指责他抄袭?
我这里写的不是小说,而是一种生活的态度,是对生活的思考,都是历史本来的面目——当然有些是我“应该是那样的”的想象,但有的读者爱把它当成小说来读,这不是我能左右的——我们有这样的习惯,把历史当成小说,把小说当成历史。今天一些所谓的历史著作倒配得上“纯属虚构”的头衔,一些小说倒才是真真切切的历史……不过一些文字既然写出来,它也就不是我的了,见仁见智,爱怎么看怎么看吧。但作者毕竟也生在礼仪之邦,尽管自觉写的是“历史”,却不能越规矩,所以也要写道:本故事纯属虚构,若有雷同,实属不幸……是为序。
2007年10月18日星期四
关于周瑜的传说。。。
2007年3月31日星期六
那年那天那夜。。。。
天明的时候,被单上湿了一大块,当时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向父母交待。
2007年3月9日星期五
葬礼
——献给Y·米塞尔夫先生
你们一定不认识我,除非知道伯明翰的John
Frost。顺便说一句,我的朋友喜欢叫我Jack,当然这对于你们来说,认识一个身无分文的人于你们的远大前程并没有一丁点的帮助。不过这并不重要,我是说,不认识我并不影响你们知道我的故事。在此,我想请你们深呼吸几下,恩,当然,面队这篇琐长乏味而逻辑又有点问题的东西,对于一般的读者(我是说那些浮躁而又缺乏鉴赏一件伟大的艺术品所应有的耐心的读者),这无疑是一个折磨。但话又说回来,尽管我这人过分谦虚,努力掩饰自己洞察一切的才华本领,而在一字不漏反复咂味的有修养的细心读者面前,仍逃不过你们的眼睛。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这篇东西因用譬喻、象征等手法,掩藏了古奥而精微的哲理和多方的主题,而变得晦涩难懂。并且指出,即便是标题“葬礼”也真是神来之笔、画龙点睛(这一点我从没有指望过粗心浮躁的读者在意这发人深省的一笔)。于是伟大的读者不得不佩服我这支伟大的笔,比如远在维也纳的、一个娇美多情的细心读者,来信说,惊叹我竟能把幽默的表面和悲凉的内涵那么天衣无缝的结合,鉴于我的涉笔成趣和兴味盎然,她表示,如果我愿意并且有处豪宅收入不菲的话,她愿意做我的太太。这么巨大的赞赏和荣誉,对于我这么一个单身汉,即便我再淡泊一切,心里也不免沾沾自喜。闲话少说,最后申明一点:为了揭穿肆意对我这个道德高尚的人的恶毒攻击,说我玩世不恭、仇恨社会,我,Jack
Frost,把手放在圣经上,以对上帝的忠诚发誓,写下这么一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不幸!”
事情真是太突然了,刚回到家,就要去参加一个葬礼,其实我这个人虽说寒酸,但是朋友的事情还是要去的。不过诸位,不要以为我的哪一个朋友死了,只是他的宠物的灵魂交在了上帝的手里,怎么说呢,我也许不应该贸然的称呼他为朋友,因为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啦,虽然这样说,但正如大伙所看到的,我是那么的讲义气,于是我还是决定去了,安慰一下二十多年前算作朋友的他。
我抓起我的礼帽,虽说已经有好几个破洞了,但都是在后面,从前方看去,还算不失绅士的派头。然后裹紧了平常舍不得穿的风衣,拉开门,消失在风雪中,我敢打赌,这是百年不遇的大雪,已经下了近一年了,但我们有个勤快的政府,况且我对上帝的赐予从来是感激与赞扬,至于有人说我诟诽政府与老天,完全是嫉妒我的人的恶意攻击。——好啦,路上没有多少积雪。
他的家穿过镇上的市场就到了,肚子虽然因饥饿而愤怒地不平叫唤,但我忍住,因为终于到市场啦,不过这样的天气,即便是市场也寂寞的要命——临街的灰溜溜的似乎不能再低的小土房,街道也是窄得可以,坑坑洼洼的,据说还有什么冰窟窿——人走着走着掉进里面就见上帝了!偶尔有两只不怕死的母鸡横穿马路。除了这几只活物以外,别无他人,哦,不,我看到了,还有税务官和他身后的够也在这里溜达,真是的,冒着严寒也来这根本没有人的市场上收税——卡特尔夫老兄就这样尽职尽责地呆在税务官的位子上坐了三十几年。他向我走来,说实话,我真有点害怕他,幸好我手里没有什么东西,要不然免不了要费一番口舌,发挥我充分辩才来说明这些东西为“非卖品”。卡特尔夫走过来了,用眼的余光(我不敢确定,因为我没有抬头看他)瞥了我一眼,不过我敢说他还是老样子:因酒精而变得红彤彤的脸,同他的红胡子一样,配合着完美的鹰钩鼻,一副高傲与犀利的眼神镶嵌在浓浓的眉毛下,他的个头很高,走起路来也是微微的抬头以诠释他威严的身份。至于他身后的狗,诸位,我真的弄不了是他的还是镇长大人家的,因为那可恶的畜生总是几率相等般的在二位大人处出现。不过镇长是个与民同乐的人,从人们争先恐后的请他吃饭就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受欢迎,在我看来,镇长大人比这位老兄要得民心,受民众的爱戴,镇长大人还有他那无与伦比的演说口才,慷慨陈词滔滔不绝,表示要把身心献给全镇的民众,于是他从中午醉到晚上,又从晚上睡到中午。正当我胡思乱想这些时,那只狗可没有闲着——它嗅了嗅我,龇牙咧嘴一会子又跟卡特尔夫老兄扬长而去了。
温度计里面的红线柱可能又短了些,因为我觉得更加的冷了,但不管怎么说,感谢上帝,我终于到了奥斯威尔的家。不过要想进屋,首先解决的应该是他院子里面的雪,简直可以把一个人给埋了,我冒着靴子里灌雪的危险,一步一步地走进了奥斯威尔的屋子。
前面我似乎说过,我们已经分别二十多年啦,之前他是马戏团的一个勤快的小伙,我没有说恭维话的义务,但是这次我不得不说,当时他长得真是——真是帅呆了!并且在马戏团是个同动物达交道的好手,据说经过他“接见”(我姑且降低下这个词的威严)过的动物,都乐意为马戏团卖命,但后来据说来了什么动物保护协会的,出于全人类对动物的关心和呵护,解散了这家马戏团。——不过还有一个版本说是动物协会会长没有从这个马戏团里捞的些油水,于是——我不说大家也都知道啦。不过以我良民的态度,我还是相信第一个版本的说法,因为我们的贵族举止的动物会长怎么会看上金钱,他一定是出于对动物的关心与呵护,在这个马戏团成立九年以后解散了它,解放了被压迫与奴役九年之久的可爱的动物们,每想到这里,我都情不自禁的要赞美:哦,伟大的动物会长!
奥斯威尔从解散的马戏团里面什么好处都没有得到——除了前面提到的那只叫做诺丽丝的狗。当然,这公平的社会不允许任何人无所事事,于是奥斯威尔凭着他英俊的外表和深厚的文艺修养混进了一家剧院,在那里专门出演莎士比亚的戏剧。巴黎这样的艺术之都,有人肯为戏剧一掷千金,当然观众很多,而且大都是闲着无聊的贵夫人和贵小姐。
不过我不得不说,唉,世事难料啊!当时二十多岁的奥斯威尔看上了经常来看他演出的一个贵小姐,天哪,也许就在那一刻起,注定了他的以后日子的不幸。中国的撒噶先生有句名言“穷光蛋都是哲学家”,照他老先生的标准,我不得不说,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著名哲学家,不过有时也肯花本来要买面包的钱看演出——正象大伙看到的那样,我是很醉心于文艺的呀。也就是在那时,我认识了奥斯威尔先生,我们一见倾心,他谈吐不凡,我觉得,他倒象个博物学家,好啦,闲话少说,总之有天他告诉我他的那恋情。我听了,惊愕的说不出话来,张大眼睛盯着他,要不是我神经错乱,就是他疯了——怎么会爱上国防部长的女儿,一个剧院的戏子,连个雨天漏水的房子也是租的。不过他说国防部长的女儿——顺便说一句,她也叫诺丽丝——可不在乎他穷,是的,我不得不承认,以我世俗的心也不能否认“爱情”的存在,不过只是听说,从没有见过呢,今天见到,惊讶在所难免,诸位一定要原谅我的视野狭窄。
但不论怎么说,我敢对着上帝发誓,奥斯威尔的性格绝对不适合这风花雪月的恋爱——看看吧,诸位,看看吧,他是一个害羞的人,平常在我面前说话都不多,更不要谈那么富有挑剔病的贵族小姐了,如何会说一些所谓的甜言蜜语呢?如果说害羞是他的恋爱缺点,那么好面子无疑是他致命的大病了,一个在恋爱中追逐的人怎么有脸面可言呢,巴比伦的城墙有多厚,你的脸皮也应该有多厚!可是……再说了,一个痴情的穷小子怎么能在见多识广的贵族小姐面前摆开面子呢?比如同她约会什么的一定要最好的咖啡厅,当然这中间还要有漂亮的四轮马车拉他们去——这当然需要印有伟大人物的具有无比威严的纸张。
不过他对诺丽丝的爱确是令我钦佩的,有天晚上,他喝醉了,在一家小酒馆里,一向少言的他从没有对我那么的倾心与信任过,他泛红的嘴唇向我说出他的心里来,当时我也喝的可以,再说二十多年了谁还能清楚的记得他说了些什么呢,我现在努力回忆,只记得是和他聊了很久,他激情澎湃,对我说他渴望他和她的爱情海枯石烂,永世长存,每天的脑子里老是她的形象与她的银铃的笑声。他是多么的翘首以盼同她的约会,但繁忙的剧务使他不能脱身。……等等。当时若能把他那绝妙动人的话记录下来,稍加整理,我敢打赌,那绝对是美妙动人心弦的情书。
但是[虽然我不愿意使用这个词汇,但是(看,又来了)上帝对命运的安排使人类不得不接受这个词汇]好事不长,奥斯威尔果然当然命运使然地没有得到他心中的女神,据说是国防部长与夫人知道后,非常愤怒女儿的出轨行为,于是——我不说大家也都知道啦。随后奥斯威尔也被剧院的老板以一个什么罪名给炒鱿鱼了。他便成了一个自由职业者。那时候我同他告别,以后的事情我也就不知道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本来就贫困的生活更加火上浇油,不,雪上加霜了。但还是一直和他的那只狗在一起。名字也叫诺丽丝——是为了纪念情人?还是……我就不知道了。
唉,象我这支笔,历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所以偶有跑题,我相信即便是再刻薄的读者也应该原谅我的。——我冒着我冒着靴子里灌雪的危险,一步一步地走进了奥斯威尔的屋子。顿时我被眼前的他的形象惊呆了,如果不是他示意我坐下,我真的以为我走错了房间。积雪包围着这个破屋,屋内的情形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并不为夸张,只是还有一个大概从贫民窟里捡来的破火炉,炉火已经奄奄一息了,围着它的是一个嘴里咕咕哝哝、象是在抱怨又象是在祈祷的老人,尽管他不过四五十岁,不过看来苍老的多了,一头似乎几年没有梳理过的头发,红肿的布满血网的眼睛,枯树皮般的皱纹就刻在他那张不知是由于饥饿或是寒冷而发紫的脸上,当然还有那一身陈旧的足有被送入大英博物馆资格的衣服。无论如何,只要是神经正常的人,就不会把眼前的这个老头同二十多年前的那个文质彬彬而又有贵族气质的奥斯威尔联系起来,不过他微微上翘的胡子人不失当年的倔强而又傲慢的风采。
我曾经很自负地以为人的性格不会随时间改变多少,而且在我身边发生的一桩桩的事情几乎每次都支持着我的这个判断。所以我嘲笑那些把时间说成可以改变一切的人,即便是对于可以带来死神的时间本身也是鄙夷,认为它远不是万能的君主。不过接下来,在不到半天的时间内,我不得不修正我的想法,使我相信时间在人的性格中竟能刻下如此深的印痕。当然,我不该把这功劳“贸然”的归于时间,也许罪恶的社会才是真正的功臣,不过我一想到要把我们公平、博爱与和谐的社会加上“罪恶”的形容词,哎哟,我那脆弱的心就一阵的恐怖与惊慌,责怪社会的念头是我这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所不应该有的啊!
好啦,好啦,但是奥斯威尔的变化是明摆着的,最明显的是从他那翘着的胡子下面喷出的话,他说话变得很粗俗,是拉伯雷的高卢式放纵。也就是在不论什么话语的前面总能加上“他妈的”这个听起来不太友好的词,而且又带上查理一世的傲慢。他见到我似乎很激动(我是个见微知著的人,看到他大放异彩的眼神,我觉得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活人啦),在由于急促而咳嗽的两声后,他迫不及待地叫喊:“真是他妈的活见鬼!我心爱的诺丽丝独自走了,不过我得承认它是个奶奶的忠实的朋友,是的,我早就发现,在世间,只有狗与钞票才是你忠诚的伙伴,其他的,都是他妈的狗屎!啊哈,我俩已经半月没有吃什么东西了,这个老东西跑出去,到大街上的面包店偷吃面包,吃饱之后居然还记挂着我,就用嘴叼了一个来,也想弄给我尝尝,可面包店的老板可不是他妈的傻瓜!发现了这个畜生,于是同那几个该死的店伙计抄家伙追它。这个饿了半个月的老狗怎么能逃脱那帮混蛋的追赶!那帮脑富肠肥的王八蛋!结果追到我家的门前,把它活活的打死了。……”
——本来我想把这位老兄的话全部抄录下来,不过一来我觉得到这里已经很冗长了,有的读者已经开始打哈欠了,二来他后来的话更是粗俗不堪了,玷污诸位(尤其是令人尊敬的淑女)的耳目,再说了也弄脏了我这支文雅的笔。但一点又不写又有违记实的态度,所以我仅记录了与义犬有关的内容,相信我这支贞洁的笔会原谅我的。
我同他的会谈大概有外面的雪又下了半尺厚的时间,实际上是他在那里独自说了几个钟头。天快要黑了,我要告辞,起身抓起我的礼帽,瞥了一眼炉火,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碳已经烧没了,火苗也由奄奄一息符合自然规律的寿终正寝了。直到我走时,他似乎才发现,哦,原来有人在他的房间,他也没有挽留。
屋外的雪还是下,雪早就把我原来踏出的路又埋得严严实实。我又不得不冒着我冒着靴子里灌雪的危险,一步一步地走出了奥斯威尔的院子。回望了这破屋一眼,然而就在这时,那所破屋倒塌了,大概是由于梁柱的毁坏,整个屋盖直压下来,四面墙也向里倾斜、倒塌。结结实实地把奥斯威尔压在了下面,不用说——死了,我呆呆的望着哪个小屋的所在,心里竟有一丝庆幸的意味,如果我晚走两分钟,那么上帝就把我和奥斯威尔列为伙伴了,我在心里感激上帝的同时,脑子里又进行深奥的哲思: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它是那么地让人不能抗拒而又有许多的“可巧”在里面,所谓命运如此,造化弄人,说的也是“可巧”二字吧?我提前走了两分钟,为什么呢?也许是奥斯威尔的粗鄙的唠唠叨叨个没完,我受不了,也许是他房间的气味我受不了,也许是由于炉火的熄灭而使我感到寒冷,也许是我的哪根神经错乱,也许……总之,我提前两分钟走了,但不论以上的什么原因,都不能导致我在知道这所房子两分钟后要倒塌之前必须提前走,所以以上事后才觉察到的所谓原因,并不能构成事前真正的原因,因此也就无所谓因果,所谓的“因”,都是“果”之后的逆向妄测,有数不清的决定我们命运的因素——如果还可以称为“决定”的“因素”的话——在我们周围微妙的发生,而没有把任何的“感应”印射到我们的心上,因此,命运是个爱开玩笑的孩子,这般的荒谬,敏感的人觉察到,惊慌与恐惧而又不得不逆来顺受——因为无可奈何。比如,当死神的轻盈飘渺的脚步来了又去的时候,并没有足够的“规律性”(规律这个一相情愿的词不过是人类的自我安慰,它对于个体来说,一点也不适用)提供哪怕是一丁点的预见。这样看来,所谓的“存在”,就显得那样的荒谬,诸位不必紧绷神经,我无意与“存在即合理”为敌,概念不过是搪塞庸众的把戏,在这上面争论实在无聊。
我正在这般的胡思乱想,直到三天没有吃饭的肚子提醒我不得不为食物去乞讨,直到北风透过破烂的风衣给我送来刺骨的清醒,我才意识到,我得快点回去了。
啊,让我们从悲郁中走出来,诸位也许觉得我要讲的故事已经完了,才不呢,——虽然它已经够冗长了。不过请善良的读者离开,因为我无法使他们相信底下将要发生的真实性(虽然他们已经忍受了我的“胡编滥造”)。
在我这支不同凡响的笔下自有许多高深与微妙的关节。细心的读者一定还记得我前面提到的那条不知是税务官还是镇长家中的狗——其实我归来途中的倒霉与死亡都与那条狗有关,正如大家看到的,我是一个喜欢探讨人性与思考问题的家伙,再加上刚才的一幕给我的震撼,我无心肝的不知不觉地走在来时街道上,没有怎么的在意周围的环境上。偶尔抬头,发现本来就已经很低矮的房屋由于不停下雪、积雪的缘故更加的低矮了。——忽然,一只狗从我的后面窜来,咬住了我的腿肚子,我刚想飞起另一只脚踢上去,但发现这就是那只不知是税务官还是镇长家中的狗!我害怕了,不敢动它,无奈的朝四周望去,呀,镇长大人就在街道旁得意地看着呢,这使我很惊讶,不是惊讶于他怎么纵狗咬我这个可怜的人,而是惊讶于镇长大人今天怎么没有“从中午醉到晚上”,从他爽朗的得意忘形的笑声中,我屈服于他的幸灾乐祸,把那只不敢踢这个畜生而悬在半空的脚放下,任凭这只狼狗的撕咬,顿时我周围的雪变红了,狼狗的嘴里也多了一块肉,它还不满足,正要加害于我,这时不远处的镇长似乎记起了圣经里“不可杀人”的戒命,把这只狗得意地叫走了。我以卑怯的眼光看着镇长大人,投以感激似的微笑,然后一瘸一拐地继续赶路——天早已黑了。
如果说在奥斯威尔那里上帝惠顾了我,冥冥中使我提前两分钟离开,但此时,他老人家一定后悔没有给奥斯威尔留下个伴。于是命运“可巧”地用夜幕作掩饰,使我在街道上滑了一跤。但造化弄人,我摔倒了——滑进了冰窟窿里。大雪继续地下,很快把我埋葬,我想到那个倒塌的小屋此时也已为大雪所埋,鼓鼓的,象一个坟,埋葬了这个不愿意被城市记起的地方——象是从来就没发生过什么。我在冰窟窿里,在寒冷与绝望中告别了这个繁华的废墟。我诅咒,期望着一切为大雪所埋没,——象是从来就没有这个星球。但又不愿意,因为也许等到冰雪融化的一天,人们就能发现我的尸体……